退換貨說明 重要公告: 根據消保法第19條規定,網路購物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鑑賞期(非試用期)之權益;3C商品如印表機、耗材類(墨水匣、碳粉匣、光股...)等商品,購買後一經拆封使用恕不退換,購買前應詳閱原廠之商品規格說明,本公司不接受購買試用後不滿意商品之理由退貨。若商品本身瑕疵則可於收到貨品後三日內與我們聯繫換貨。並請所有消費者注意以下事項: 一、凡商品有瑕疵及故障,本網站提供七天內新品更換服務。因原廠規定欲更換之新品,須保留商品之完整性及所有附件,如:外盒、保固卡、說明書、發票及所有出貨時之配件等。經檢測確實為新品故障,且所附之配件完整者,方予以新品更換,約七個工作天(不含例假日)。若不符更換新品的規定(如配件不完整),則以維修品處理之。 二、耗材類(墨水匣、碳粉匣)商品一經拆封恕不退貨,請各位買家留意。 a.不良品退還經過檢查與測試之後,若發現商品本身並無瑕疵,消費者必須支付所有發生之相關費用。 b,在您收到貨品後如因非人為因素之商品損毀、刮傷、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者,請您儘速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,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,並儘速將新品寄給您。 c,所有要辦理退貨或換貨的客戶皆需 E-mail或來電至 彩色視界耗材專賣客服中心,並提供:訂單號碼,退、換貨原因,您的姓名及聯絡電話,E-mail地址。 d,若您所訂購之商品無問題而您欲退貨,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,包括主要商品、使用手冊、註冊回函、週邊零件,所有包裝材料,並需扣除銷退手續費3% (不足$315,以$315計算)及 來回運費, 否則 彩色視界耗材專賣 有權拒絕接受退貨。 e若商品因消費者個人不當使用拆卸產生人為因素造成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不完整者,或是發票、附配件不齊者,恕不接受退貨。 消費者辦理退貨時請先至【我的帳戶】點選退貨申請並於退貨申請網頁 填妥相關資料,並將原商品備妥並自行負擔運費將退貨商品寄至彩色視界印表機 (地址: 桃園市平鎮區廣明路60號1樓(消費者退回之商品將由專櫃廠商進行驗收)。#AN# #AN##AN##AN##AN# |